2007年2月6日,喬布斯向外界發(fā)布了一封公開信,信中稱,蘋果已經(jīng)得出結(jié)論,如果向其他公司提供DRM保護,仍不能保證從大唱片公司購買的歌曲不被盜版。因此蘋果更愿意完全廢止DRM技術(shù),以便所有的MP3都能播放從任何一家在線音樂店購買的音樂。同時,使用DRM技術(shù)用戶容易發(fā)生隱私信息等的泄漏,因此,蘋果也呼吁各大唱片公司停止使用DRM技術(shù)。微軟董事長比爾·蓋茨在2007年3月一次接受采訪時,也明確表示了對DRM的失望。他認為,DRM讓那些合法購買音樂的消費者飽受折磨,卻并沒有起到防止盜版的作用?!癉RM沒有做到它應(yīng)盡的職責(zé)”。讓那些付費下載音樂的消費者煩惱的是,iPod音樂商店iTunes上下載的音樂受DRM保護,無法在 SanDisk、創(chuàng)新或者是微軟的Zune等播放器上播放。
摘自DRM的百度百科詞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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